讀寫策略-發展網絡計劃(初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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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文

說明文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種文體。通過對事物的特徵、性質、形態、功能、原理、來源、成因、發展的解說,讓人們清楚明白那些事理。

一、說明文的特點

特點 說明
科學性
  • 必須符合客觀實際,有可靠的根據,不允許違背事實
  • 只需對事物或事理作客觀的、如實的說明。
解說性
  • 寫作目的在於把某種事物、現象或道理解說清楚,讓讀者有個清楚的認識和了解。
知識性
  • 以介紹知識為主要內容
  • 以傳播知識為主要目的
實用性
  • 狹義:某些類型的公務文書,如報告
  • 廣義:知性層面的滿足

二、說明的分類

  • 說明事物
  • 解釋事理

三、說明的方法

名稱 特點/效果
定義說明 用簡明、準確的語言,概括事物的本質或特徵,通常用於解說原理和概念。
舉例說明 舉出具代表性的例子,把抽象、複雜的事物或事理說得具體明白。
數字說明 運用準確的數據來說明事物的特質,能準確和科學地顯示事物的特點。
分類說明 根據事物的性質、功用等分門別類,逐一說明,能把複雜的事物條例分明地解說清楚。
描述說明 具體地描述現象、狀態、變化過程等,能增強吸引力,使事物呈現讀者眼前。
比較說明 把要說明的事物和另一事物比較,能突出它們之間的相同或不同之處。
比喻說明 以人們熟悉的事物或事理作比喻,能把抽象的事物或事理解說得具體易明。
引用說明 引用典籍、名言、言語、傳說等來說明事物,以顯得更權威,或增添趣味。

四、說明的順序

說明的順序 特點
時間順序 按事物發展的先後次序安排說明的順序。
空間順序 按事物結構的一定次序安排說明順序,多用於解說事物的方位、形貌特徵等。
邏輯順序 按事物之間的邏輯關係或事理內部的聯繫安排說明的順序,多用於說明事理。

五、說明的層次

  • 總分層次:先概括說明對象的整體特點,然後分項說明。
  • 分總層次:先分項說明,然後總括說明對象的整體特點。
  • 總分總層次:先概括說明對象的特點,然後分項說明,最後總結說明對象特點。